YouBet!你可以更轻松下注! pmingliu;font-size:16px;line-height:24px;text-indent:32px;">為什麼台灣不像新加坡一樣規定,「販毒、運毒、買毒、吸毒者,無論犯人之環境背景,及其原因與結果YouBet!你可以更轻松下注! pmingliu;font-size:16px;text-indent:32px;line-height:1.22;">,一律判處死刑,且立即執行
----請板大能否告知 該法條哪裡來的
依照新加坡法規第185章
以及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7121906098
我都查不到 板大相關題目
因為相關法規 數量不同 量刑也不同
再來 何謂恐龍法官
不依照民眾期待判案 就是恐龍法官?
版大是有看到相關證據 還是只相信媒體
若媒體可以辦案 那要法院作啥
連偵查都不公開的事 媒體說就是對?
且法條就在那 判輕就算恐龍法官
那所有罪都判死刑就好了 法官不是很輕鬆
燃後跟國際社會交惡 被排擠於國際社會之外
板大認為 以台灣的資源 可以自給自足?
犯人當無人權
那意思是 車禍撞傷人的 也該沒人權
賭博的也該沒人權
兩個小朋友偷嘗禁果 他們也該剝奪人權
因為他們都是犯人 而不是人?
法律不該是偏頗的 法律不該是自以為是的
還是版大以為 我們該回到兩千年前
以皇帝的方式建國
因為那沒有人權˙ 沒有自由 不就很好?
只要板大能回答我
上述幾個罪名 所犯之人 也都該沒有人權
我就沒有意見
以下文章來自: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4010403022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